1、从原单位正常离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开具的有关离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证明、离职证明、或调离证明等;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复印件;
若持证人员未离职,仅单位名称自身发生变更时,请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请提交新聘用单位开具的变更工作单位的申请公函,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撰写,亦可参照下列格式: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我单位现已聘用了原XXX单位的XXX设计人员,现请求将其XXX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变更为XXX,请予审查批准。由此发生的相关责任及纠纷,由我方承担。
公章
3、请提交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塑料封皮勿寄回)
4、请提交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电子付款证明文件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普通:50元/份(收到上述合格材料及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寄出);
特快加急:100元/份(收到上述合格材料及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以快递寄出);
汇款请至以下账户:
户 名:锅容标(北京)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11006022401800188166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5、请另外提交回邮地址及联系人电话等书面资料
6、通信地址:
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三层(100013)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吴红月 收
联系电话:010-59068964
请办理资格证书变更人员按上述规定要求,邮寄前认真核实所提交资料是否正确完备,资料提交不完备的,不予办理,自资料补齐之日起计算时间。
如果设计人员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时,请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补办公函,公函内容应如实撰写,证书补办费用标准及回邮地址要求执行上述规定。自收到补办证书申请之日起,延期三个月办理。